不要在你的部落格上放置未授權檔案
各位小華龍們,你已經有了個屬於你的部落格,也慢慢的熟悉了部落格的操作,但是有件事一定要告訴大家。
千萬不要在你的部落格上放置未經授權的檔案或圖片,若有使用到他人的文章或圖片, 也一定要加註資料來源。
老師發現已有同學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放置了音樂播放器。注意囉!這是侵權的行為,請看看底下幾則新聞報導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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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補充]
有同學對什麼是「侵權」、什麼是「未授權」,有點疑問,所以老師再說明清楚一點。
「侵權」,從字面上來解釋,侵犯他人的權力。
例如,有位歌手發行了一張CD唱片,你也花了錢買了這一張CD回家欣賞。你覺得某一首歌特別好聽,你覺得好東西要跟大家分享,所以你將CD裡的歌轉檔變成了mp3音樂檔,然後放在你的部落格上想要讓大家一起欣賞這些歌。可能你覺得我花錢買了CD了呀!轉成mp3檔也是我自己轉檔的啊,我當然有權力將mp3放在我的部落格上讓大家一起聽呀!
錯!
這些歌還是屬於歌手或唱片公司的,你買的CD是讓你在家裡、在學校裡跟你的家人、好朋友們一起聽或自己聽這一片CD。你不可以自己copy好幾份送給朋友,你甚至不能在公眾場合播放給不特定的對象一起聽(例如你家裡開小吃店,你也不能將CD公開播放給來來往往的客人一起聽),這樣都是侵權,侵害了歌手或唱片公司的權力。
你可能會問,那我們都不能放mp3音樂檔在部落格上了喔?那老師先放首歌給你們聽吧!
資料來源: 「ucareicare主題曲,林強創作
」
這首歌,已在網頁上說明了免費下載,也歡迎大家在blog上轉載或串連 ,所以老師放上了這首歌,也註明了資料來源。這樣老師有侵權嗎?當然沒有囉!因為ucareicare及歌曲創作者林強已將這首歌公開授權給大家使用。
那你可以把這首歌燒成CD,然後拿出去販賣嗎?當然也不行囉!這首歌雖然是免費下載,但這首歌還是屬於創作者林強的歌,不是你的歌,你可以免費下載、轉寄,不代表你擁有權力可以進行販賣等商業性行為。
再舉例來說,你在網路上看到了某位攝影師所拍的一張非常漂亮的鳥類照片,你想把這照片放在你的部落格上跟大家一起欣賞,那你可以直接將圖片下載然後放在你的部落格上嗎?當然也不行囉!
可是你實在非常想要將這照片放在部落格上,怎麼辦呢?
先看看網頁上是否有授權方式的說明,或者直接寫封信問問作者,是否同意你將這照片放在你的部落格上。假如作者同意了,表示你已取得原始作者的「授權」 ,你就可以將圖片放在你的部落格上了,當然啦!同時也要加上資料來源來做說明。
那假如是在網路上看到的某一篇流傳的文章或照片,你根本找不出、也不知道原作者是誰或授權方式, 那麼比較好的處理方式,就是加註「資料來源」,讓人家知道你是從哪裡看到或得來的資料,這樣子處理會是比較適當的。




